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1、月度未超过15万(季度未超过45万)销售额免征。
(1)、税收政策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月,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但是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会计分录
取得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达到免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
注意:上述政策在2022.4.1-2022.12.31期间,不受15万(45万)的限制,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的普票均免征增值税;只是更直观的让大家了解分录。
2、适用3%征收率免征
(1)、税收政策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对于当期直接免征的增值税,无需做账务处理。
二、扣减增值税
1、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额
(1)、税收政策
企业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照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2)、会计分录
购买时:
借: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广交增值税(减免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等
2、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1)、税收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按照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最高可上浮20%(14400元,具体由各省确定),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9000元,由各省确定),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
(2)、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3、加计抵减
(1)、税收政策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2)、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加计抵减金额)
4、留抵退税
(1)、税收政策
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2019年以前,留抵退税的主要方式是结转下期抵扣;2019年以后对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税额予以全部退还。
(2)、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