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要分情况来看待了,收到投资款的情况不同,做账务处理的方式也是不同的,不能一股脑的全部计入实收资本,我们大概可以分成四种情况来分析一下。

一、收到现金投资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按投资各方确认的注册资本金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如果投资款超过注册资本份额)

例如,A公司收到股东投入的现金投资100万元,注册资本为 80万元,则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00万

贷:实收资本80万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0万

二、收到非现金资产投资

收到固定资产投资

借: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需有合法的评估报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有可抵扣的进项税)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差额部分)

例如,B公司收到股东投入的一台设备,投资合同约定价值为 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6.5万元。则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5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万

贷:实收资本50万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6.5万。

三、收到无形资产投资

借: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需有合法的评估报告)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差额部分)

例如,丁公司收到股东投入的一项专利技术,投资合同约定价值为 30万,则账务处理为:

借:无形资产 30万

贷:实收资本30万

四、收到股东以外的投资

如果收到股东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投资,账务处理与收到股东投资类似,但需要在实收资本科目下明确投资主体。

例如,甲公司收到一家合作企业的投资款80万元。

则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80万

贷:实收资本--合作企业名称80万。

附:10个股东实缴必知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