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地处福建东南部,漳州西北处,九龙江西溪上游。历史悠久,古属兰水县,始为南胜县,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因屡寇不靖,遂改为南靖县,意为“南方之静”,以兆吉祥。东邻华安县,西连永定县,北与龙岩市新罗区、漳平市接壤,南界平和县,东南与漳州市芗城区、龙海市毗邻。漳龙高速公路、319国道、龙厦铁路穿境,是赣南和闽西通往厦门经济特区的交通要道。
历史沿革
南靖建县,历史悠久。据《读史方舆纪要》记载:“府南有兰水废县,梁所置也,属南安郡,隋属泉州。”《闽书》记载:“隋书舆地志载:龙溪县梁置,隋开皇十二年(公元五九二年)并兰水、绥安二县入焉,绥安近漳浦,而兰水或即南溪矣.”《读史方舆纪要》记载:“南溪在漳州府城南,溪有二源,本曰双溪。”至于县治的准确地点,据《漳州府志》记载:“惟兰水故县,今莫知其处矣。”
公元五九二年至一三二O年,南靖原属龙溪、龙岩、漳浦三县分辖的区域。公元一三二一年,元朝英宗硕德八刺至治元年,因地势险阻遥远,不易管辖,才另立县治,取名南胜,建筑县城于九围矾山的东面。
公元一三三七年,元朝惠宗(顺帝)懂帖睦儿至元三年,备族李胜起事,杀长史晏只哥。当时同知郑晨、府判喜春会、万户张哇哇率兵围剿失败。邑人陈君用袭杀李胜,事态始平。遂迁县治于小溪琯山南梵。这段历史是南靖旧县志所记载的,按《中国通史简编》的记载:“元朝至元四年,福建南胜县民李志甫起义,围攻漳州城。元将别不花率闽浙江西广东军救漳州。至元六年叛贼陈君用袭杀李志甫。”
公元一三五六年元朝惠宗(顺帝)至正十六年,县尹韩景晦,感于地僻多瘴气,再把县治迁在双溪北岸(即现在的靖城)。因地处南土边陲,屡乱不靖,肇锡佳名,改称南靖。南者以在福建之南,靖者取安靖之义。建筑土城,开溶城濠,周围六百六十三丈,高十五丈,四面各有门,属漳州府管,统辖七个里。
公元一五一八年明朝武宗李厚照正德十三年,芦溪占师甫等农民起义,被南京兵部尚书王守仁巡抚南赣时,乘势镇压。嗣后,割南靖的清宁、新安二个里和漳浦一部份地区置平和县,县治在九峰。公元一五一九年明朝正德十四年,又把南胜划归平和县管辖。
公元一五五九年,明朝世宗嘉靖三十八年,因倭寇由龙溪天宝入寇南靖,所过焚劫杀掠,损失惨重;时过两年,即公元一五六一年明嘉靖四十年,又有张琏领导的闽、粤、赣边区农民起义队伍,称号造历,一度攻克南靖县城。经过两次动乱,知县林挺春有鉴旧县城易攻难守,遂于一五六六年明嘉靖四十五年,迁治于旧县之北一里许的玳瑁山下,倚山为城,据险以守。
到一五九六年明朝神宗万历二十四年,知县陈宗愈,因迷信堪舆家的话,谓新城不吉利,复迁回旧治。公元一七二六年清朝世宗雍正四年,县城被洪水冲塌,知县彭璋派工派款修建。一七三五年雍正十三年割居仁里的第一图车田总八保(即双评一部份地区)归并漳浦县(按明、清行政区划,县以下分为里、图、总、保等四级)。根据清乾隆旧县志记载:“南靖实辖五里十六图,属汀漳龙道的漳州府。”民国初废除道府州制,南靖行政区属由省直辖。
公元一九二五年(民国十四年),知事张瑶渠因感县治低洼,常与水争斗,复决议迁治县北玳瑁山下(即林挺春迁治的新址),成立迁移县治委员会,筹款银圆四万元,又派民工,从事建筑。计划建设县公街一座二十四间,监狱一所三间,以及市场、公园、公职人员宿舍等。又从旧县西门开辟公路一条,衔接漳龙公路,直达县衙前。建“功德亭”一座,勒碑以纪其事,费时八个月而落成,叫做新县。一九二六年(民国十五年)春,县长赖景璜率属入新署办公,没有一个月,因泉水恶劣(可能是疟疾区),克服无方,人不久居,又值北伐军入闽,政体改变,加上以往对新城有不吉利的传说,产生疑惧,居民不愿迁居,城关居民寥寥无几,县长也为迷信所惑,放弃新治,仍迁回旧治。新县变为废圩,只有劳民伤财,留下历史陈迹而己。
一九三五年省设行政区,南靖棘属第六行政区(龙岩专区)管辖,后棣属第五行政区(龙溪专区)管辖。
民国35年,南靖县划归第六行政督察区,区署在龙岩。
民国36年4月,全省行政督察区重新调整,南靖又归属第五行政督察区。至民国38年9月,南靖县行政区归属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重新划分行政区。1949年10月20日,原第五行政区改为第六行政区,南靖属之。
1950年3月14日,第六行政区改为漳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南靖属之。
1950年9月14日,漳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为福建省人民政府龙溪地区专员公署,南靖属之。
1967年4月1日,龙溪地区专员公署瘫痪,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龙溪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南靖属之。
1968年5月,龙溪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南靖属之。
1978年3月,龙溪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龙溪地区行政公署,南靖属之。
1985年5月14日,龙溪地区行政公署改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南靖属之。至今,南靖仍属漳州市。
行政区划
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成立时,为了支前工作需要,进行第1次行政区划分,将全县划分为6个区,下辖2个镇、13个乡,接管原国民党县政府的159个保和1588个甲。
1950年11月,随着地方政权建设,撤销国民政府的地方保甲制度,进行第二次行政区划分,为了便利于开展土地改革,划出第一区船南乡建立第七区,区人民政府设在船场墟,全县设置7个区,下辖1个镇、118个乡。
1952年7月,进行第3次行政区划分,为了有利于工作开展,划出第四区和溪乡和第五区奎洋乡,合并建立第八区,区人民政府设在和溪墟。同年,全县设置8个区,下辖1个镇、117个乡、31个居民小组。
1954年11月,第一区划出丰田乡创办地方国营南靖宝林农场,范围仅限于现在东方、宝林2个作业区所辖的含口寨、洲仔头、顶洲、新墟。1958年9月,范围扩大到凤安、溪洲、东钵、鸿钵、东田、山边、涂尾、葛山、下戴、山苑、桥头、钟古、下碑、雁塔、院前和平和县的黄井等地,农场名称改为福建省地方国营南靖丰田农场,划归省直接管辖。1959年,范围缩小,仅保留丰田、宝林、凤安、红星、五洲、八坪等地,场部原来在新楼仔埔,1973年搬迁横山头。
1955年9月5日,进行第4次行政区划分,第三区、第四区合并组建金山区,各区名称亦改用驻地名称。同时,组建水上乡(船民组织)。全县共设置7个区、2个镇、1个场、126个乡、31个居民小组。
1956年8月15日,长教区科岭乡都宁头村划归龙岩县管辖。同年11月6日,长教区版寮乡杨厝村划归平和县管辖。
1957年2月19日,进行第6次行政区划分,全县共设置4个区、1个场,下辖1个镇、53个乡、31个居民小组。
1958年2月,进行第7次划分,全县撤区并乡,设置为1个镇、1个农场、24个乡,下辖159农业生产合作社、8个作业区和31个居民小组。
1958年9月,进行第8次行政区划分,全县开始实行人民公社化,将24个乡、1个镇合并,联合成立11个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下辖84个耕作管理区。
1959年11月,进行第9次行政区划分,各人民公社改用驻地地名,同时撤销甘棠人民公社,其所辖地区分别归入山城和龙山人民公社。
1963年,根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撤销管理区,建立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集体所有制。同年3月,划出山城公社城关生产大队部分居民,恢复山城镇建制。同年底,全县行政区划分为1个镇、10个公社、1个国营农场,下辖172个生产大队、6个作业区、3个居民委员会、1738个生产队。
1969年后进行第10次行政区划分。同年,撤销山城镇建制,改为居民大队,划归山城公社管辖。
1974年7月9日,国营丰田农场划出八坪作业区归龙山公社管辖,更名为平埔生产大队。
1976年,部分公社所辖生产大队进行适当调整合并。山城公社后河、翠眉2个生产大队合并,称翠眉生产大队;金山公社碧溪、内安2个生产大队合并,称碧庵生产大队;金山公社上麻、下麻2个生产大队合并,称双麻生产大队;金山公社新墟、祠内2个生产大队合并,称新内生产大队;梅林公社梅林、背垅2个生产大队合并,称梅林生产大队;船场公社溪口、共合2个生产大队合并,称船场生产大队。同年,全县共设置10个公社、1个国营农场,下辖168个生产大队、6个作业区、1716个生产队。
1978年,国营丰田农场安置越南难侨2533人。同年9月遂改为丰田华侨农场,增设丰华作业区。次年,又设东华作业区。
1980年进行第11次行政区划分。7月4日,恢复金山公社碧溪、内庵2个生产大队建制。9月重新建立城关镇,下辖3个居民委员会、2个农业生产大队。12月11日,恢复金山公社上麻、下麻两个生产大队建制。同年,行政区划分经过县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办理报批手续,全县共设置10个公社、1个镇、1个场,下辖169个生产大队、8个作业区、3个居民委员会、1825个生产队。
1984年进行第12次行政区划分。同年6月23日,建立城关镇人民居民委员会。同年11月4日,建立靖城镇兰陵居民委员会。同年,实行政社分开,公社改为乡、镇,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全县共设置2个镇、9个乡、1个场,下辖168个村民委员会、8个作业区、5个居民委员会。
1985年4月15日,城关镇更名为山城镇。10月3日,建立船场乡船场、龙山乡龙丰2个居民委员会和奎洋乡岭头、光祠2个村民委员会。
1986年9月18日,建立龙山乡金杉村民委员会。
1987年进行第13次行政区划分。5月,为适应经济建设发展,撤销山城乡建制,原山城乡所辖村民委员会并入山城镇。同月,建立和溪乡和溪居民委员会。
1988年5月3日,建立山城镇荆江居民委员会。
1989年2月17日,龙山乡、船场乡改镇,全县划分为6个乡、4个镇、1个场,下辖172个村民委员会、9个居民委员会、8个作业区,1915个村民(作业)小组。
1991年,书洋乡析双峰村水头自然村设立上双峰村民委员会。全县设6个乡、4个镇、1个场,共有11个乡级政区,领导173个村民委员会、9个居民委员会、8个作业区、1842个村民小组。
1992年,撤销金山乡、和溪乡、奎洋乡、南坑乡,设立金山镇、和溪镇、奎洋镇、南坑镇。龙山镇增设奎山村民委员会、锦山村民委员会;奎洋镇增设奎洋村民委员会。全县设8镇2乡1个华侨农场,共有11个乡级政区,领导9个居民委员会、176个村民委员会、8个作业区。
1995年,南坑镇设立南丰居民委员会,金山镇设立金星居民委员会,全县设8镇2乡1个华侨农场,共有11个乡政区,领导11个居民委员会、176个村民委员会、8个作业区。1997年,山城镇增设江滨居民委员会、城郊居民委员会、奎洋镇设立永美居民委员会,全县设8镇2乡1个华侨农场,共11个乡级政区,领导14个居民委员会、176个村民委员会、8个作业区。
1998年,书洋乡设立书兴居民委员会,梅林乡设立梅兴居民委员会,全县设8镇2乡1个华侨农场,共11个乡级政区,领导16个居民委员会、176个村民委员会、8个作业区。1999年9月20日,丰田华侨农场设立丰田镇建制,下设3个居民委员会、6个村民委员会,全县设9镇2乡,共11个乡级政区,领导19个居民委员会、182个村民委员会。
2000年,撤销书洋乡、梅林乡,设立书洋镇、梅林镇。龙山镇增设马山居民委员会。全县共有11个镇级政区,领导20个居民委员会、182个村民委员会。
2003年1月13日,山城镇荆西、荆江、人民、新民、中山、解放、江滨等7个居民委员会撤并整合为荆江、中山、解放、江滨四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全县共有11个镇级政区,领导17个居民委员会、182个村民委员会。
2007年4月11日,撤销丰田镇桥东居民委员会。同年11月30日,靖城镇尚寨村析十四、十五两组建立靖安村民委员会。全县共有11个镇级政区,领导16个居民委员会、183个村民委员会。
2012年,丰田镇增设桥东社区居委会,其他各镇(区)行政区划不变。全县共有11个镇级政区,领导17个居民委员会、183个村民委员会。
至2020年南靖县辖11个镇,201个村(居)委会,其中村委会183个,社区居委会18个。